男子注册网络域名 1269个.CN没按流程申请未果
域名作为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日益受到人们关注。然而,域名注册也有相关法律法规,日前,邹先生便因没按规定流程申请域名失败。
2010年1月11日,邹先生以全球邮政特快专递的形式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新网天津分公司邮寄了域名注册表、个人注册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所经营的天津市网络技术服务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但其并未按照新网天津分公司的域名注册流程在网上操作,填写注册信息、接受《新网域名服务协议》、预缴费。
1月16日,邹先生向网络信息中心发出电子邮件要求回复。新网天津分公司和网络信息中心均未予回复。邹先生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网络信息中心协助邹先生办理所提出在先申请的1269个英文.CN域名的注册手续,并确认邹先生为注册域名的持有者等。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邹先生的诉讼请求。邹先生上诉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认为,网络信息中心承担顶级域名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有权对域名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注册。申请注册域名,应当向注册服务机构提出域名注册申请、签订协议,由网络信息中心对域名注册进行审核。邹先生与新网天津分公司的域名注册协议并未成立,新网天津分公司不负有向网络信息中心提交邹先生对相关域名申请的义务。因此,邹先生主张网络信息中心协助其办理所提出在先申请的1269个英文.CN域名的注册手续,并确认其为注册域名的持有者,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